来源:优路教育时间:2023-06-17
一级建造师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组织单位:一级建造师,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适用范围:一级建造师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该证书在范围内有效。
上一篇:唐山优路教育造价工程师
下一篇:消防监控证考试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