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机构 > 学校机构 > 优路教育 欢迎您!

177-4440-7547

课程导航

更多

什么是墙改专项费须交

来源:优路教育时间:2023-01-30

为了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节约土地和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进一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取部门重庆市墙改办收取标准(以重庆为例)8元/㎡。

概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专门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应用节能建筑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就地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各级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财政、审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未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行政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批准开工建设。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分级征收,省(部)属单位的建设工程,由省墙改办负责征收,委托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区墙改办代收;市、县、区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区墙改办负责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依法征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或办理减、免、缓征事宜。建设单位虚报减少建筑面积以及扩大新型墙体材料购进数量的,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推荐课程

学校环境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177-4440-7547